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61013950
校???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从2005年起先后由延安10所大中专学校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其前身是我党1937年在?延安创立的鲁迅师范学校。现已成功进入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行?列?。
学院位于延安枣园革命旧址西侧。校园占地764亩,其中院本部?525亩,建筑面积38.82万平方米。内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航运工程系、医学系、师范教育系、艺术系(延安鲁迅艺?术学校)、军士学院、消防救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等10系4院1部共15个教学机构。
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站在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新起点上,秉持“延安精神立院、德能并重育人”?的办学使命和“传承枣园灯火、培育能工巧匠”的学院精神,坚持“服务转型、助力发展”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双高计划”建设,?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招生委员会统一策划实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方案制定、新生录取等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学院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备案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八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或历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工类或物理类考生依次按数学、 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调剂录取,直至满额,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各专业考生的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定向培养军士招生,按照国家、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定向培养军士只招收男性,其他无性别限制。
第十四条??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我院对于“3+1+2模式”招生专业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对于“3+3模式”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不提要求。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 ?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院奖学金:800?元/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1-8262812
传 ???真:0911-8262812
邮????编:716000
网????址?:https://zsw.yapt.edu.cn/?
第二十条?我院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