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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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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香港惩教社教育基金“薪火相传”奖学金 | 2800元 | 1、品学兼优、家庭困难。 2、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 3、愿意从事教育工作,初步具备教师潜质。 | 5名(为期3年) |
二等香港惩教社教育基金“薪火相传”奖学金 | 1800元 | -- | 2名(为期5年) |
林珋奖学金 | 2000元/人/年 | 品学兼优,家庭困难,有爱心的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 -- |
“山路集团”助学金 | 1000元/人 | (一)在校的大专及本科学生中贫困的非毕业学生(没有得过奖助学金的有低保证的特困学生优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三)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孤儿、残疾及家庭困难且勤工俭学学生优先评选。 | 少于或等于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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