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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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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 3000 | 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申请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5的方能参加校内一等奖学金的评比;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2的方能参加校内二等奖学金的评比;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0的方能参加校内三等奖学金的评比。 | 评定学年非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 |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 800 | 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申请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5的方能参加校内一等奖学金的评比;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2的方能参加校内二等奖学金的评比;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0的方能参加校内三等奖学金的评比。 | 评定学年非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
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 300 | 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申请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5的方能参加校内一等奖学金的评比;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2的方能参加校内二等奖学金的评比;评定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3.0的方能参加校内三等奖学金的评比。 | 评定学年非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2%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 | --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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