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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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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7~9元/小时 | 照本省其他高校的标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2小时,每月总工时不低于20小时但不超过60小时。若工作时间超出此范围的用人部门,必须经三方(学生、用人部门、资助中心)协商,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灵活掌握。 1.参考标准1(工作强度较小):基本工资7~8元/小时 ; 2.参考标准2(工作强度稍大):基本工资8~9元/小时; 3.若为校内财务统一支付薪酬岗位的学生,由资助中心汇总月薪酬报表,给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核签字,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4.若为自行支付费用的校外用人(含校内对外承包单位)单位,由用人单位按月给学生发放薪酬,报表呈资助中心备案,资助中心代表学校依法对用人单位行使监督职责,以保障学生权益。 | --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 | --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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