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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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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 | 品学兼优 | 不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 | 品学兼优、经济困难 | 不定 |
国家助学金 | 3000元/年 | 品学兼优、经济困难 | 不定 |
国家助学贷款 | 6000元/年 | 经济困难 | 不定 |
伯藜助学金 | 5000元/人/年 | 资助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在校统招的学生,一助四年。 | -- |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 150元/人/月 | 品学兼优的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和非范类专业本科生,奖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每年于3月和9月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个月的奖学金。 | 学生人数的5% |
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 100元/人/月 | 品学兼优的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和非范类专业本科生,奖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每年于3月和9月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个月的奖学金。 | 占学生人数的10% |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 50元/人/月 | 品学兼优的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和非范类专业本科生,奖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每年于3月和9月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个月的奖学金。 | 学生人数的25% |
优秀学生奖学金-四等奖 | 30元/人/月 | 品学兼优的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奖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每年于3月和9月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个月的奖学金。 | 学生人数的60% |
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 | 8000元/人 | 1.南京师范大学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五年制专业包括五年级)学生; 2.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至少有1次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3. 每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所在专业前3名 | 不超过25名 |
朱敬文奖学金 | 2000元/人 | 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在上年度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上年度学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学业成绩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名。 | 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8% |
朱敬文特别奖学金 | 5000元/人 | 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五年制专业包括五年级)学生,在上年度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上年度学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学业成绩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名。 | 13 |
冯茹尔奖学金-特等奖 | 4000元/人/年 | 1.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 上一年度学业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所在年级达到前5名。 | 10 |
冯茹尔奖学金-一等奖 | 2000元/人/年 | 1.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 上一年度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所在年级达到前5名。 | 50 |
费孝通德育奖学金 | 6000元/人/年 | 学习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所在年级前5名; | 15 |
年度人物·钱福卿奖学金-特等奖 | 10000元/人 | 1. 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上一年度在道德风尚、学习科研(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等)、励志力行(自立自强、自助助人、勇面挫折等)、创新创业、党员模范、先进集体(班团组织、协会社团、志愿团队等)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事迹。 | 2 |
年度人物·钱福卿奖学金-一等奖 | 6000元/人 | 1. 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上一年度在道德风尚、学习科研(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等)、励志力行(自立自强、自助助人、勇面挫折等)、创新创业、党员模范、先进集体(班团组织、协会社团、志愿团队等)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事迹。 | 8 |
年度人物·钱福卿奖学金-二等奖 | 3000元/人 | 1. 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上一年度在道德风尚、学习科研(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等)、励志力行(自立自强、自助助人、勇面挫折等)、创新创业、党员模范、先进集体(班团组织、协会社团、志愿团队等)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事迹。 | 10 |
苏交科创新奖学金 | 4000元 |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性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上年度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同年级同专业前25%; (二)参评苏交科创新奖学金的学生上年度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第1、2、3、4、5条满足一条即可)。 1.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品入选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影响力的艺术展览; 2.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成功申请到发明专利专利; 3.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参与重大社会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工作,为学校赢得良好的声誉,或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 2.5.撰写高质量研究调研报告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部门采纳,或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被全国性知名媒体报道。 | 25 |
黄烱强拿督助学奖学金 | 5000元 | 在籍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一年级学生。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2、笃志好学,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3、热爱生活,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生活俭朴,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5、新生入学成绩名列前茅。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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