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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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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 | 每人每年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每人每年 | --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 | 每人每年 | -- |
省政府奖学金 | 2000-3000 | 每人每年 | -- |
助学贷款 | 6000元 | 每人每年 |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不同额度奖励相应的学生 | 每人每年 | -- |
一等省内新生奖学金 | 免除4年学费和住宿费 |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总分达到湖北省规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的新生,可获得一等省内新生奖学金,奖励为免除4年学费和住宿费。 | -- |
二等省内新生奖学金 | 免除4年学费 |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总分达到湖北省规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的新生,可获得二等省内新生奖学金,奖励为免除4年学费。 | -- |
一等省外新生奖学金 | 10000元 |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新生,可获得一等省外新生奖学金,奖励人民币10000元。 | -- |
二等省外新生奖学金 | 5000元 |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的新生,可获得二等省外新生奖学金,奖励人民币5000元。 | -- |
三等省外新生奖学金 | 3000元 |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的新生,可获得三等省外新生奖学金,奖励人民币3000元。 | -- |
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 | 按照患者自费部分的50%给予救助,但救助 | “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救助范围及救助原则: 1、湖北省内各高校在校贫困大学生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含肾移植)、恶性肿瘤及其他重大疾病和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的,可以申请救助。 2、“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优先救助已经为基金捐赠过的高校的贫困大学生。 “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救助标准:按照患者自费部分的50%给予救助,但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本基金已经资助过的患病大学生,治疗期间仍有社会各界通过基金对其进行的定向捐赠,可以转赠用于其治疗,不受此额度限制;治疗终结(受助学生康复或者去世),定向捐赠尚有余款的,充作基金,用于其它贫困大病大学生的救助。 | -- |
大益奖学金 | 2000元/人/年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俭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或公益服务类活动,参与学校受资助学生义务服务体系者优先。 在三、四年级学生中各评选出25人,共50人。三年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四年级继续申请奖学金。若四年级学生中有因条件不符合不能继续申请奖学金的,将在同年级学生中增补。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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