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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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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新生奖学金 | 100000 | 奖励对象 本办法用于奖励各省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以及上海市春季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预科、预科转入、内地高中班、台港澳侨)新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 1、秋季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本校该省生源中的前10% 2、上海市春季高考综合成绩(统一文化考+面试)排名在本校春考录取生源中的前10% 3、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武英级运动员 4、保送生 5、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类在高中阶段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者 特等奖 (1)秋季高考分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文理科前100名者; (2)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秋季高考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后,达到85分及以上者。 | --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3000 | 奖励对象 本办法用于奖励各省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以及上海市春季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预科、预科转入、内地高中班、台港澳侨)新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 1、秋季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本校该省生源中的前10% 2、上海市春季高考综合成绩(统一文化考+面试)排名在本校春考录取生源中的前10% 3、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武英级运动员 4、保送生 5、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类在高中阶段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者 一等奖: (1)考生秋季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本校该省生源中的前2%。 (2)上海市春季高考综合成绩(统一文化考+面试)排名在本校春考录取生源中的前2% (3)获得武英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高水平运动员。 (4)保送生。 | -- |
二等新生奖学金 | 2000 | 奖励对象 本办法用于奖励各省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以及上海市春季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预科、预科转入、内地高中班、台港澳侨)新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 1、秋季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本校该省生源中的前10% 2、上海市春季高考综合成绩(统一文化考+面试)排名在本校春考录取生源中的前10% 3、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武英级运动员 4、保送生 5、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类在高中阶段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者 二等奖: (1)考生秋季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本校该省生源中的前5%。 (2)上海市春季高考综合成绩(统一文化考+面试)排名在本校春考录取生源中的前5%。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高水平运动员。 | -- |
三等新生奖学金 | 1000 | 奖励对象 本办法用于奖励各省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以及上海市春季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预科、预科转入、内地高中班、台港澳侨)新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 1、秋季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本校该省生源中的前10% 2、上海市春季高考综合成绩(统一文化考+面试)排名在本校春考录取生源中的前10% 3、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武英级运动员 4、保送生 5、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类在高中阶段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者 三等奖: (1)考生秋季高考投档成绩排名在本校该省生源中的前10%。 (2)上海市春季高考综合成绩(统一文化考+面试)排名在本校春考录取生源中的前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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